第五,社正饮福酒。其具体步骤为:赞礼者引社正立于社神坐前,南向,祝以爵酌社神及樱神福酒,合置一爵,进社正之右,社正再拜,受酒,跪祭酒,遂饮卒爵,祝受爵,还搏所,社正兴,再拜,赞礼者引社正还本位,立定,赞礼者再拜,社正及社人俱再拜。
最后,掩埋祭品,礼毕。赞礼者稍前宣布礼毕,引社人等出,祝与执搏者复社神位,再拜。
《大唐开元礼》对于诸里祭社祖的礼制规定是唐代乡村社会民众祭社的理想化、标准化仪式,它无疑为祭社实践活动提供了赖以遵循的规则,这些规则既引导又约束着唐代乡民的社日祭祀活动。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作为唐代乡民社日标志性习俗之一的社祭,绝不局限于官方规定的仪式,它还意味着届时各地会举行规模不同的迎神赛社活动。王维有一首《凉州郊外游望》,就描写了凉州一带的赛神活动:
野老才三户。边村少四邻。
婆婆依里社,萧鼓赛田神。
洒酒浇刍狗,焚香拜木人。
女巫纷屡舞,罗袜自生尘。
从中可以看出,虽然凉州地处偏远,人烟稀少,但赛神活动仍然热闹。至于“当狗”、“木人”、“女巫”等字样的出现,就更加确定无疑地显现出乡村社会的祭社活动已经大大突破了官方的制度规定。李建勋《田家三首》之一描写的“木盘擎社酒,瓦鼓送神钱”,反映了同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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