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1 / 2)

江憎收养了一堆孩子,亲自教他们画画,教他们如何杀人。若是有孩子在目睹了他杀人后哭出声或是尖叫,下一个被杀的,便是那个孩子。

因为这般,董不厌身旁的孩子换了又换,直到江憎不再买下其他孩子。

“我记着你姓董来着,以前那个名字就不要了。我叫你董不厌吧。”江憎摸了摸他的脑袋。

孩提时代的董不厌有一种近乎于无情的冷淡和麻木,却在江憎温厚手掌的抚摸下感受到流过全身的血液是温暖的。董不厌的眼睛明亮而干净,倒映在他眼里的江憎的面目是如此清晰。

有一日,江憎亲自为他换上一身白色的新衣,将匕首塞到他手中,带他到了一间屋子门口,“里面已经备好了画笔,三日之内,我需要你将凌迟之死的画像给我。”

他没有丝毫犹豫地跨步入屋,在屋内那人疯狂的尖叫声和求饶声中,心中并无任何波澜起伏,将那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了下来,血溅满白色的衣服,像朵朵呈现在白纸上的艳丽玫瑰。

江憎说的对,血的红色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颜色。

死去的人躺在血色之中,而屋中连同一起死去了的不止那人。

董不厌提笔作画,随着墨染宣纸,心中衡量好坏的那片纯净似乎被红色的血淹没覆盖,他变成了另一个江憎。

他并不清楚江憎为何有此怪癖,他并没问过,也不关心。

可他理解江憎为何这般做——那是浸入骨髓般教人发疯的愉悦。

一如往常,他慢慢长大,杀人作画成为了他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他本该成为一个和江憎般疯魔的人,本该手带鲜血,永远洗不干净。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少年。

他不知道那个少年的名字,到最后也没敢去打听那位少年的名字。

那日大雨滂沱,他于屋檐下避雨,少年同在躲雨,衣服整洁,像是个富家少爷,两人短短相视了一眼,并无其他交谈。

赶来的小厮撑伞接走了少年,少年临走前将伞递给了他,笑如春风,跑进小厮的伞下,在雨滴溅地的潮湿之中急忙走了。

董不厌愣住了,手中紧紧握着那把伞,心中纳闷:把伞给一位同在避雨的人有何值得开心的?

此后,他便注意了这位少年。

他发现这位少年是一家小官的少爷,出生后因发高烧烧坏了嗓子,成了位不能开口说话的哑巴。

可这位少年很爱笑,从学堂回家的路上被一位小孩子撞到了会笑着摇头,买东西时被人坑了钱也会笑着阻止小厮上去理论,与同窗相伴而回的路上听着他们交谈也在笑。

哪有什么值得开心的。

就该把这位少年也杀了。

他想不通,便偷偷跟着少年,却一直没下得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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