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千:“九九归一!”
荆平野抓狂:“我都说我不会唱了!”
“本来以为你是谦虚,没想到是事实,”陈千招招手,“你请下来吧。”
荆平野从小唱歌走调,之前小学汇演,班主任见他长得可爱,以貌取人地认为他一定会唱歌,直接报名上去,晚会上一首《鲁冰花》唱得破音炸麦,全场鸦雀无声,再也无缘歌唱类节目。
陈千让他下来后,荆平野如蒙大赦,连忙放下麦克风。走到应逐星身边坐下时,突然想,应逐星会不会也觉得难听?
偷偷打量了眼,发觉应逐星没什么表情,只垂眼扣弄盲杖,显得如坐针毡。
真的难听?
……不会是听完这首歌,应逐星发觉自己喜欢的人竟然唱歌如此不堪,所以幡然醒悟,不再喜欢他了?
正胡思乱想着,陈千凑过来:“应逐星,来首歌啊!”
“我吗?”应逐星回过神。
陈千学聪明了,先行试探:“你不走调吧?”
“应该不走,”应逐星说,“但可能也容易忘词。”
“忘词在我们这儿都是最小失误了,”陈千说,“想唱什么,给你来一首!”
应逐星想了想:“有《十年》吗?”
“有!”陈千将《十年》置顶,然后把麦克风塞进了应逐星的手里。
荆平野靠坐在沙发上,不自觉地注视他。
前奏响起,第一句应逐星进错拍了,第二句开始才准,荆平野听见庄程似乎说了句“我草”,自己也有点吃惊。
很好听。
一点也不走调。
其实荆平野知道应逐星会唱歌。之前小学那回《鲁冰花》的合唱汇演,是应逐星和他一起的。荆平野唱得如同保加利亚大瀑布的水乱飘,但应逐星调很准,线穿针眼一样的稳。
而四年过去,应逐星已经变声,是介于青涩与成熟之间的干净,荆平野看见他右手的小痣,在灯光下微微晃动。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方才乱七八糟的想法很快忘却了,荆平野看着屏幕上的歌词,忽然想,这是他和应逐星认识的第十二年。
除去家人,他们是最熟知彼此的人。
中间忘词了几轮,不过无伤大雅。结束后,陈千带头呱唧鼓起掌来,揽住了应逐星的肩膀:“你唱这么好,你怎么不教教荆平野!害他存心来祸害我们的耳朵是吧?”
应逐星:“他唱得挺好听的。”
荆平野下意识看向他,心脏扑通跳了声。
其他几人一下笑起来了,田深推推眼镜:“友情滤镜的确比较严重。”
之后大家都抱着麦克风鬼哭狼嚎,八点来钟,蛋糕和烤串按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