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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林有拙高一,沈成峰大二。

有着共同的兴趣和梦想,两人顺理成章交往了,和其他情侣一样,两人也会有摩擦。

每次争吵,沈成峰只需在第二天找上门,林有拙必会原谅他。

而沈成峰知道林有拙每天早上都会准时到图书馆看书。所以林有拙知道他今天会来图书馆等他。

付易刚才的话,也在林有拙计划中。

付易和林与夏差不多,都是明知别人有交往对象仍不放弃的性格,就是林与夏是行动派,付易就是动动嘴。

林有拙不动神色收回视线:“学长,你说得对。”

这话一出,付易逐字逐句分析,是否是他理解的那个对,毕竟上一秒他才空欢喜一次。

躲在墙角的沈成峰则是大吃一惊,他刻意不去想林有拙可能知道了林与夏的存在,只当林有拙是在耍脾气,哄哄就会好。

他知道林有拙每天都会到图书馆,所以特地买了早餐在墙角等着,想给林有拙一个惊喜。

但他听到了什么?林有拙竟然没反驳那个男人?他真不爱他了?真要放弃他们的爱情?

难道林有拙悔婚是因为爱上另一个男人?林有拙背叛了他!

沈成峰攥紧手,塑料袋捏得唰唰作响。

就在这时,林有拙又说:“但我不需要。”

付易倒是没反应,沈成峰的心绪却是坐了一趟过山车。短短几秒,他从气愤到愕然,又到自责和愧疚。

他刚才竟然怀疑林有拙对他的忠诚,真是不应该。

沈成峰没好意思出去了,他深深看了眼林有拙,转身离开了,等上了车,他摸出手机给林与夏打了电话:“晚上八点,老地方见。”

待沈成峰走远,林有拙才将剩下几个字补充上:“我喜欢一个人生活。”

*

在图书馆待到中午,林有拙去食堂吃了午饭,没回宿舍,叫了辆车去了京城最大的一个遗弃动物保护基地。

夏惠研有一个太太团,其中最富那个太太的女儿是这个保护基地发起人,这位太太为支持女儿,每周三都会领着太太团来做一次活动宣传。

距离下周三还有几天,林有拙计划在夏惠研来之前成为义工。

到保护基地,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门卫在,他在打电话,林有拙询问办公室位置,他不耐烦地往左边指了指,就不再理林有拙,转过头继续讲电话。

林有拙看向左边,是一片大草坪,旁边有一栋宽阔的一层平房,尽头是一栋五层矮楼。

办公室应该在尽头那栋楼。

天气热,也没有风,地面被太阳烤出了糊味,平房前面种有树和花丛,稍微遮了点阳光,林有拙便从平房这边走,快穿过平房,旁边花草丛忽然动了动,一团东西飞快窜出来,结实撞到林有拙小腿上。

“汪汪!”

那团东西叫了几声。

林有拙低头一看,原来是只柴犬,柴犬撞到林有拙也不跑了,叫声越来越可怜。

林有拙蹲下温柔抚摸它的头,柴犬便仰头舔了舔林有拙掌心。

这时林有拙眉心拧了一下,他伸出另外只手在柴犬眼睛周围转着圈。

柴犬的眼睛很亮,却没有跟着林有拙的手势转动。

林有拙确定了,这是一只失明犬。

林有拙还未经历原文的经历——摔下楼失明,但他能想象到视线所及皆为黑暗的窒息。

他动作更加温柔了。

林有拙喜欢狗,尤其是柴犬,小时候他不懂,拉着林丰财衣角说想养只柴犬,结果林丰财大骂他一顿,不停指着他额头:“老子养你都快养不起了,你还想养只畜生?人要会认命,你这辈子就是穷命,别成天做美梦!享福那是富人家的事!”

从此林有拙再没提过养狗,等到他自己能赚钱时,又因为学业和打工占用了他全部时间,没有养狗的条件。

现在碰到这只失明的柴犬,林有拙生出收养它的念头。一人一狗,挺不错的。

林有拙唇边漾起温暖的弧度,声音温柔:“等我找到住的地方,下次就跟我回家好不好?”

“抱歉。”

下一瞬,一道礼貌的男音在林有拙头顶响起:“它已经被领养了。”

林有拙抬头,一个年轻男人站在他面前。

林有拙没想到柴犬已经被领养了,有些遗憾,他最后揉了揉柴犬的头,起身笑道:“是我抱歉才对,我不知道它被领养了。”

年轻男人笑笑没再说话,弯身抱起柴犬,转身走向平房。

年轻男人走过花丛到了回廊,忽然瞥见前方的身影,他脚下加快小跑过去,紧张问:“陆总您怎么自己出来了?外面热,我推您进去吧。”

陆起视线掠过隔着影绰花丛的林有拙,随即收回目光看着年轻男人抱着的柴犬:“挑好了?”

陆起毫无起伏的声线仿佛让炎热气温下降至冰点,

年轻男人后背冒出鸡皮疙瘩,他吞咽了一口口水:“是,林太太最喜欢狗,所、所以我选了这只失明的柴犬。”

年轻男人边说边观察陆起神色,陆起没再说,转着轮椅往前门走。

年轻男人这才悄无声息大喘气,趁着陆起转身的功夫,他抬手悄悄擦掉额头的冷汗,心里暴风雨哭泣着。

要不是这份工作月工资高福利好,他绝对早跑路了!每天面对他们陆总,简直要少活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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