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一双灵巧的手(加更,感谢大家的月票支持!再次求月票!)
午后的东乡菜场因为雨水的滋润少了一分燥热,多了一丝凉爽和恬静。
吃了饭,陈家志和李秀回了屋里,拿起还放在桌子上的书,书已经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都快成了催眠神器。
李秀看着他的举动,又想起来早上的一幕,隔壁打牌很吵,家志睡不着,但却能看得进去书。
“家志,要不你再回去读书吧,以你的头脑,考大学没问题的。”
陈家志拿手的书不由一愣:“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李秀:“他们都说你可惜了,你还记得去年不,我们遇到了张博,他当时还劝你回去考学呢,他成绩比你差,都考上了沪市的大学,说你只要好好读,肯定能考上的。
现在我们也存了不少钱了,等你读了书出来,就不用在天天辛苦种地了。”
张博是陈家志的高中同学,家在他们隔壁村,考上了沪市交大。
在他考上前,陈家志老丈人曾有想把李秀介绍给张博,不过李秀执拗选了陈家志,张博当时也一心读书考学。
前世陈家志有两个娃了,张博遇到他两,都还让他去考学~
因为陈家志成绩一直比他好,唯一的弱点只有英语。
陈家志看了看一脸认真的李秀,有心逗弄一下。
“那你怎么办,带个娃然后供我读书?”
“再说了,万一我去大学读书,见识了学校里的世界、窈窕淑女,转过头就不要你了呢?”
说完,陈家志将书合上,夹在了自行车后座上,打算下次出去还给洪中,结果回头就看到眼角带泪的李秀。
“咋了,秀?”
李秀梨带雨:“你是不是一直嫌弃我没文化,写个字都写不好,一看书就打瞌睡,坐个车还晕得死去活来……”
“……”
陈家志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他没事逗李秀干嘛。
而且李秀是很传统的女子。
“天地良心,绝对没有,我嫌弃你干嘛,我珍惜还来不及呢,你怀着娃还出去干活,我王八蛋才嫌弃你!”
“别想那么多了,我不会去读书的,就好好种菜。”
李秀:“种菜哪比得上坐办公室舒服。”
陈家志:“种地又怎么了,你看这段时间我们一天卖菜的收入,很多人坐办公室一个月都挣不到这么多。
再说了,生活本就是多样性的,就像饭菜,有人喜欢酸,有人喜欢甜,有人喜欢咸,有人喜欢坐办公室,而我就喜欢……”
陈家志突然停了下来,他突然想到另一种说法。
李秀眨了眨眼:“就喜欢种地啊?”
犹豫了一下,陈家志最终还是决定豁出去一次:“不,我就喜欢你~”
“啊?!” 李秀也没想到还有这个转折,愣了会儿,眉眼才弯了又弯,笑得很好看。
“你什么时候学会这个了。”
“哎呀,反正我不会去读书,睡觉了,睡觉了,瞌睡来了。”
陈家志脚趾头早就抓紧了。
敷衍两句,一头就睡在了床上。
如果不是夏天,李秀估计他得把被子盖在头上,陈家志虽然脸皮厚,但如此直接露骨的表达爱意,简直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稀奇。
这就是情话吗?
她不自觉就哼起了甜蜜蜜~
然后拿了小凳子就出门去间苗,天气凉快,而地里的苗一批接一批,一直很赶。
才走几步,身后又多了两条小跟班。
听到关门声后,陈家志才睁开了眼,心理很奇妙。
按后世的说法,他就是钢铁直男,用斧头都掰不弯那种。
不说言巧语,连甜言蜜语都没有。
更别说彩礼和礼物了,仔细想一想,确实好像前世几十年什么东西都没亲手给她买过。
得亏李秀是颜值党。
然而,虽然是李秀坚持要和他在一起的,但是不是也有点过分了。
二十岁时,家里一穷二白,人还懒;
三十岁时,两儿子都上了小学,起了新房子,勉强立了起来;
四十岁时,在城里买了三房一铺了吧,李秀自己给自己买了个玉镯子,被他嫌弃了几句;
四十五岁时,再买房要限购了,他和李秀才匆匆去领了结婚证,结束了二十多年的无证夫妻,李秀也才有了名下第一份资产;
五十岁时,儿孙满堂,大孙子都七岁了,李秀才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束,是儿子买的,和他也没关系。
虽然嘴上说着买不实用,浪费钱,但李秀却每天换水,精心打理了一个多月~
回想着过往的一生,
不懂浪漫,不懂情调,掌控欲极强,地里和家里都得听他的,每天不是在种菜,就是在卖菜~
他希望这辈子能更进一步,但也要更从容的欣赏路上的风景。
…
一觉醒来,打开门。
天空依旧昏黄,暗沉沉的,估计还要下雨。
陈家志瞭望了下自己的几块地,要么青绿,要么土黄,就是没有黑色,遮阳网全部揭开着。
等晾一会儿,晚上得全盖上,可不敢侥幸。 看了一圈,陈家志才找到了在5号地埋头间苗的李秀。
她头就没抬起来过,即使挪小板凳时,也是一只手挪动,另一只手还没停下间苗。
想着午睡前李秀的那些话,明显是没了自信。
陈家志这两月挣钱太快了,越来越快,给了她很大压力,乃至可能有点惊慌了。
戚永锋和黄娟也在间苗,但间的是7号地。